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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报须知时间:2020-10-19 杭州金心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今天为你介绍一下杭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申报都先要了解那些内容。 办理条件须知 1.申请人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吊销《杭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杭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3)文化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也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 2.设立地点 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3.设立场所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具备下列条件: 1.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3.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 4.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5.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 6.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申请材料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分筹建和最终审核2个阶段,应当向县级以上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筹建阶段 申请人到拟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所在地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窗口提交下列筹备材料: ①填写《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初审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营业场所的房产证和租赁合同(租赁房屋的签订租赁意向书); ⑤营业场所的建筑平面图。 ⑥承诺书 2.最终审核阶段 申请人提交筹建材料,由行政审批部门进行初审核查,符合申请人、设立地点、设立场所等条件后,发给申请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准予筹建通知书》,申请人领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准予筹建通知书》后筹建,并到公安机关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同时安装经营管理技术系统。上述程序完成后,申请人向行政审批部门申请最终审核。 杭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营业场所方位图、拓扑图以及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 ②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③公安信息网络安全部门出具的《公用上网服务业安全审核合格证》; ④经营管理技术系统安装证明文件及软件正版化证明文件; ⑤ISP接入意向书(接入速率、固定IP地址和E-Mail地址) 注意:在平台提交资料后,来政务服务大厅时需携带系统中所提交的纸质材料办理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