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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信息ICP许可证“信息服务业务(仅含互联网)”资质,官方标准称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内俗称为ICP许可证、经营性ICP。其详细业务范围是指,通过信息采集、开发、处理和信息平台的建设,通过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而必须取得的合法业务准入资质。 产品服务分类及介绍 1、ICP许可证申请是指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申请ICP许可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2、ICP许可证变更是指变更原有ICP许可证上的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金、网站名称、网址、网站主机托管商等信息。
3、ICP许可证年检是指每年的1-3月份,ICP证持有者向通信管理局提交公司的ICP证业务情况,通信管理局对公司持有的ICP许可证进行常规性、真实性检查,合格者加盖年检合格章,如未按时年检或有违规和虚假信息,管局将吊销公司ICP许可证。
4、ICP许可证注销是指原有ICP许可证未到或者已到5年期限,ICP许可证持证公司因业务因素而不在需要使用该证书,就需要向通信管理局提交注销申请。
5、ICP许可证增项是指在原有ICP许可证上增加新的独立网站、网站名称、网站域名、前置审批信息等内容。
6、ICP许可证续期是指原有ICP许可证5年有效期到期后,公司想要继续使用,就需要向通信管理局提交续办申请。 经营范围 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社区平台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信息保护和处理服务等。 申请条件 1.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 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人民币)。 3. 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4. 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5. 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 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7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注:股东为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 3)公司章程。 4)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身份证。 5)社保证明。 6)接入协议及托管商资质。 7)域名注册证书。 办理原由 办理流程 服务优势 服务承诺 上一篇互联网接入ISP许可证下一篇移动网信息SP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