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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是指互联网数据传送业务以外的,在固定网中以有线方式提供的国内端到端数据传送业务。该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主要包括基于IP承载网、ATM网、X.25分组交换网、DDN网、帧中继网络的数据传送业务等。该业务属于A2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第二类数据通信业务。 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经营者应组建上述基于不同技术的数据传送网,无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经营权的运营者不得建设国内传输网络设施,应租用具有相应经营权运营者的传输设施组建业务网络。 哪些企业需要申请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 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因业务的技术专业性和加密级别要求较高,从事该业务的企业一般是专业从事通信行业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通常是与基础运营商合作的企业。 主管单位: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许可证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的通信管理局或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可在省内或全国范围开展业务。 申请条件 1.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 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人民币)。 3. 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4. 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5. 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 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7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 2、 法人、股东身份证及简历; 3、 股东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 4、 股权结构图; 5、 公司近期为员工所上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6、 带宽线路租用协议; 7、 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二代身份证; 办理原由 办理流程 服务优势 服务承诺 上一篇互联网数据中心IDC许可证下一篇互联网接入ISP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