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颁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分为A、B、C三种。 产品服务分类及介绍 1、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许可证申请是指企业通过互联网提供药品(包括医疗器械、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交易服务的电子商务活动,需取得许可牌照,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2、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许可证变更是指变更原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许可证上的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网站名称、IP地址、网站域名等信息。 3、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许可证注销是指原有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许可证未到或已到5年期限,持证公司因业务因素不在需要使用该证书,就需要向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注销申请。 4、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许可证续期是指原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许可证5年有效期届满后,公司想要继续使用,就需要向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续办申请。 经营范围 通过互联网提供药品(包括医疗器械、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交易服务的电子商务活动,包括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直接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提供的服务,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通过自身网站与本企业成员之外的其他企业进行的互联网药品交易以及向个人消费者提供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 申请条件 1、通过自身网站与本企业成员之外的其他企业进行互联网药品交易的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必须是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至少期满三个月; 2.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并具备自我管理和维护的能力; 3.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具备网络与交易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完整的管理制度; 4.具有完整保存交易记录的设施、设备; 5.具备网上查询、生成订单、电子合同等基本交易服务功能; 6.具有保证网上交易的资料和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的完善管理制度、设施、设备与技术措施。 2、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的药品连锁零售企业; 2.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必须是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至少期满三个月; 3.具有健全的网络与交易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完整的管理制度; 4.具有完整保存交易记录的能力、设施和设备; 5.具备网上咨询、网上查询、生成定单、电子合同等基本交易服务功能; 6.对上网交易的品种有完整的管理制度与措施; 7.具有与上网交易的品种相适应的药品配送系统; 8.具有执业药师负责网上实时咨询,并有保存完整咨询内容的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理制度; 9.从事医疗器械交易服务,应当配备拥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学历、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规的专职专业人员。 所需材料 1、申请人打印填写与在线申请内容一致的《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申请表》一式三份; 2、拟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获准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许可证复印件; 3、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4、保证交易用户与交易药品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保障网络和交易安全的管理制度及措施; 7、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8、仪器设备汇总表; 9、拟开展的基本业务流程说明及相关材料; 10、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企业各部门组织机构职能表; 11、企业制定的合同文书范本; 12、软件评测机构对有关功能模块以及系统安全性的测评报告; 办理原由 办理流程 服务优势 服务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