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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许可证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IP-VPN)是指经营者利用自有或租用的互联网网络资源,采用TCP/IP协议,为国内用户定制互联网闭合用户群网络的服务。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主要采用IP隧道等基于TCP/IP的技术组建,并提供一定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专网内可实现加密的透明分组传送。 申请条件 1.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 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人民币)。 3. 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4. 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5. 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 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7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 二、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三、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 四、公司最近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电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五、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七、申请经营的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办理原由 办理流程 服务优势 服务承诺 上一篇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下一篇互联网数据中心IDC许可证 |